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為了爭奪母親過世留下的房產,和弟弟反目成仇互告。2017年開完庭竟開車衝撞弟弟夫妻,造成弟媳差點沒命。法庭上,吳姓男子辯稱當時開車靠近弟弟,只是想警告他「做人不要太超過」,但手腳不靈活才會失控撞擊,沒有預謀犯案。
▼哥哥在弟弟家掛上紅字布條,上頭寫「騙法官」等情緒字眼。(圖/壹電視)
據了解,2017年兇手兒子受訪表示,自己叔叔偽造簽名,用假的買賣合約書,結果法院還是判決自己父親敗訴,他表示,爸爸七十多歲的老人家沒地方住,才會演變成兄弟鬩牆、反目成仇。如今吳男弟媳被撞後留下手不能動、耳朵重聽等後遺症,最高法院認定吳男「不靈活」之言是狡辯,維持更一審見解,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