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生一起公共工程爆發弊案,2017年交通部航港局發包8座燈塔整建工程,得標商慢了200多天才完工,卻照領工程款,承辦公務員沒親自看到燈塔,只採用書面驗收過關,還自動降價廠商的逾期違約金。檢廉接獲檢舉,昨(5)日兵分八路搜索約談,包括官員、廠商總共6名被告,分別以5萬到15萬金額交保。
▼技佐盛景俠涉嫌收賄,目前已交保。(圖/壹電視)
交通部航港局的技佐盛景俠,負責燈塔工程標案,卻被抓包跟廠商不當往來。自2017年,以來,包括七美、東吉、台中港等八座燈塔要進行整建工程,得標建築師和承作廠商,依照合約必須專人監工,而本島和外島的燈塔同時施工,彼此相距數百公里,需要搭船或飛機才能抵達,卻爆出只派一人就完成監工,這「分身監工」讓人直呼誇張。
這起弊案最離譜工程是北椗島、東椗島兩座燈塔,在2019年7月10日工期最後一天,申報竣工,但其實根本還沒做完,盛景俠也沒去北椗和東椗島勘查,直接驗收通關;對於未完工部分輕描淡寫回報,只當履約瑕疵,核准500萬工程款,後來實際完工已經逾期280天,得標商應該賠償70幾萬違約金,被他砍成18萬。
▼行賄關係圖。(圖/壹電視)
據檢廉追查,「分身監工」做法為買通官員,並分工合作,建築事務所不定期給予2萬到5萬現金行賄,招待盛景俠出差外島食宿機票,施作廠商則是請他吃飯,免費贈與金門土產和免稅酒,拜託他藉此放水,工程只採用書面驗收,逾期違約金也跟著少收。目前建築事務所負責人夫婦,分別以15萬和10萬交保,其他被告的金額在5萬到15萬之間,全案朝向貪汙治罪條例,以及偽造文書罪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