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五月,台北市一名邱姓男子辯稱失業找房不順,心情不好入住一家旅館,竟撕毀鈔票往外丟,而他撕毀的鈔票有125張千元大鈔10張佰鈔,共撕毀了12萬6千元,台北地院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判他罰金13萬5千元,可易服勞役,罰金比他撕毀的還要多,而他其實前科累累,也連續縱火燒了台北市的兩家旅館。
在今年五月,台北市一名邱姓男子辯稱失業找房不順,心情不好入住一家旅館,竟撕毀鈔票往外丟,而他撕毀的鈔票有125張千元大鈔10張佰鈔,共撕毀了12萬6千元,台北地院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判他罰金13萬5千元,可易服勞役,罰金比他撕毀的還要多,而他其實前科累累,也連續縱火燒了台北市的兩家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