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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爆弊案!浮報預算多撈500萬 4官商列貪汙被告

位於新竹縣的新豐火車站,12年前實施「台鐵捷運化」改建工程,承包商中途換手,卻疑似內神通外鬼,台鐵官員浮報價格,將已施工完畢的項目重複編列預算,讓接手的業者多賺500萬,觸犯《貪汙治罪條例》,檢調昨(22)日大動作搜索約談,包括台鐵局電務處長、標案承辦人、監造人,以及廠商,之後全都以30萬元交保。



位於新竹縣的新豐火車站,12年前實施「台鐵捷運化」改建工程,承包商中途換手,卻疑似內神通外鬼,台鐵官員浮報價格,將已施工完畢的項目重複編列預算,讓接手的業者多賺500萬,觸犯《貪汙治罪條例》,檢調昨(22)日大動作搜索約談,包括台鐵局電務處長、標案承辦人、監造人,以及廠商,之後全都以30萬元交保。

台鐵局電務處長周祖德(圖/年代新聞)

「台鐵捷運化計畫-新豐站場改建工程土建部分」,2008年4月間原本由國恭營造以1億980萬元得標,並進行施作工程,但2009年10月,現任台鐵局電務處長周祖德和時任承辦人林昭正,涉嫌利用職權,以國恭營造進度嚴重落後、經催告無法改善為由,對國恭單方面終止契約,當時工程尚未完工,國恭營造當時不滿契約被終止,向法院請求返還履約保證金,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台鐵應給付國恭營造494萬餘元。

華盛營建實際負責人蘇成達(圖/年代新聞)

檢調追查後指出,周祖德、林昭正明知工程已經施作一半,卻又繼續辦理發包,並製作不實的招標書,浮報標案價格,最後由華盛公司以1億元得標,扣除原本施作的工程成本,華盛至少因此賺了500萬元。而周祖德明知國恭營造承攬時,部分土木、鋼筋、梁柱等項目已完工,卻在華盛營建接手後,利用重複計價方式,以不實預算書浮報工程價款,負責監造的盧星宏建築師事務所疑有護航放水,周祖德、林昭正則涉嫌藉由經辦公用工程浮報價額,收取回扣。

台北地檢署認為,全案涉犯《貪汙治罪條例》,22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搜索周祖德、林昭正等人辦公室和住家,帶回15官商偵訊,其中周祖德、林昭正、華盛營建實際負責人蘇成達、標案監造人盧星宏等4人列貪汙被告,移送北檢漏夜偵訊,釐清工程施作有無其他舞弊、以及回扣如何分配。北檢23日凌晨4名被告,各以3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