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等法院發言人吳維雅,三年前為住家漏水,與樓上鄰居爆發糾紛,官司進行期間,這位鄰居想把事情鬧大,居然登報投書,還在住家掛布條,痛罵吳維雅「想錢想瘋」,是「法律界毒瘤」,結果又被告,法院判賠25萬,這跟網紅「館長」被誹謗,獲賠的金額是一樣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