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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囚女爆「關鍵筆電」 警查扣解密續追!

​高雄地院昨(2)日下午裁定,將涉嫌囚禁少女66小時的羅姓嫌犯羈押禁見,禁止他在看守所閱讀書報、看電視,而看所守擔心羅嫌的犯行恐引起公憤,規定每15分鐘就會去巡房一次,看所守人員也透露,目前羅嫌並沒有異狀。



高雄地院昨(2)日下午裁定,將涉嫌囚禁少女66小時的羅姓嫌犯羈押禁見,禁止他在看守所閱讀書報、看電視,而看所守擔心羅嫌的犯行恐引起公憤,規定每15分鐘就會去巡房一次,看所守人員也透露,目前羅嫌並沒有異狀。

▲羅嫌昨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圖/壹新聞)

根據調查,少女失蹤的66小時都在羅嫌家中2坪大的密室度過,但這密室其實在一年前就打造完成。羅嫌在應訊時坦承加蓋密室是為了躲避10年刑責, 打算案件定讞後,暫時先躲在這裡。此外,他還辯稱喜歡少女,希望逃亡期間能和她一起住密室,才計畫整起事件。

儘管案子破了,警方仍擔心究竟還有沒有其他受害者和少女一樣被囚禁。因為羅嫌都是以「學姐也有來打工」的名義,讓少女以為有人作伴進而掉進陷阱。因此警方昨日又重返羅嫌的住家,查扣他的筆電、進一步解密。 

羅嫌以「學姐也有來」的名義誆騙少女前來打工(圖/壹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