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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達人」麵包香精案 一審判538萬、小S免賠

藝人小S先生投資的高檔麵包店「胖達人」,2013年被踢爆,標榜天然素材,卻偷用人工香精,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以廣告不實為由,求償2566萬,歷經六年審理,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胖達人母公司生技達人,以及前後任負責人,連帶賠償538萬;小S也被告,不過法官認為,儘管她曾幫忙站台,但還不到正式代言的程度,因此免賠。

消基會六年前扛著好幾大箱資料狀告胖達人為了上千名消費者索賠2566萬一審判賠其中897人以每位消費者精神慰撫金兩千元再加上兩倍懲罰性賠償金四千元計算每人獲賠六千總金額是538萬兩千元。藝人小S站台時曾發表:「它這個麵包主打天然酵粉口感非常好吃但吃了之後完全不影響身材而且非常的健康。」公開為胖達人站台六年前業績當紅卻被爆出使用香精而如今小S卻被獲判無罪免賠。

胖達人求償判賠(圖/壹新聞)

法官指出消費者應該有免於恐懼的權利如果吃了以後擔心健康受損導致精神不安與厭惡感受業者就必須負責但小S到底為何 不需賠償?律師劉韋廷:「小S本身並不是擔任胖達人的代言人而只是出席胖達人的一些活動而已那他在出席胖達人活動當中雖然有講一些話可是並沒有被胖達人拿來宣傳他沒有收費不算代言人當時小S幫忙先生投資的事業,利用明星光環,讓胖達人創下銷售佳績。不過法官認為,小S只是在開幕活動表達個人意見,非正式廣告代言,判決免賠。

藝人小S道歉(圖/翻攝自網路)

律師劉韋廷:「小S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具有公眾吸引力的公眾人物所以雖然她沒有直接去當胖達人的代言人可是他的一舉一動只要涉及到一些產品其實都會讓消費者認為她具有一定的公信力跟宣傳的效果藝人小S:「我要站台前也會更謹慎的知道它裡面到底有什麼樣的成份再出來站台在這裡呢我要跟所有的大眾致上我最深的歉意當初小S身段放軟低聲下氣跟外界道歉小S在刑事部分從未列為被告反倒民事求償吃上官司也打得最久但依然安全下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