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六年前扛著好幾大箱資料狀告胖達人,為了上千名消費者索賠2566萬,一審判賠其中897人,以每位消費者精神慰撫金兩千元,再加上兩倍懲罰性,賠償金四千元計算,每人獲賠六千,總金額是538萬兩千元。藝人小S站台時曾發表:「它這個麵包主打天然酵粉口感,非常好吃,但吃了之後,完全不影響身材,而且非常的健康。」公開為胖達人站台,六年前業績當紅,卻被爆出使用香精,而如今小S卻被獲判無罪免賠。
▲胖達人求償判賠(圖/壹新聞)
法官指出,消費者應該有免於恐懼的權利,如果吃了以後擔心健康受損,導致精神不安與厭惡感受,業者就必須負責,但小S到底為何 不需賠償?律師劉韋廷:「小S本身並不是擔任胖達人的代言人,而只是出席胖達人的一些活動而已,那他在出席胖達人活動當中,雖然有講一些話,可是並沒有被胖達人拿來宣傳,他沒有收費,不算代言人。」當時小S幫忙先生投資的事業,利用明星光環,讓胖達人創下銷售佳績。不過法官認為,小S只是在開幕活動表達個人意見,非正式廣告代言,判決免賠。
▲藝人小S道歉(圖/翻攝自網路)
律師劉韋廷:「小S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具有公眾吸引力的公眾人物,所以雖然她沒有直接去當胖達人的代言人,可是他的一舉一動只要涉及到一些產品,其實都會讓消費者認為,她具有一定的公信力跟宣傳的效果。」藝人小S:「我要站台前,也會更謹慎的知道它裡面到底有什麼樣的成份,再出來站台,在這裡呢,我要跟所有的大眾致上我最深的歉意。」當初小S身段放軟,低聲下氣跟外界道歉,小S在刑事部分從未列為被告,反倒民事求償吃上官司,也打得最久,但依然安全下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