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將近四年的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一、二審都判無期徒刑,許多民眾無法接受,燈泡媽也表明,希望判死刑,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宣判,認定王景玉違法辨識能力與表達能力,都沒問題,只是受到身心疾病困擾才會犯案,經過治療,未來可降低再犯可能性,因此還是判處無期徒刑。
▲被害女童小燈泡母親王婉諭(圖/壹新聞)
小燈泡媽媽曾公開呼籲兇手死刑,她表示:「身為被害人家屬,我們相當恐懼,現行的機制沒有辦法確保防止再發生,以及徹底教化,因此我們無法承受兇手再回到社會上,我們希望能夠依法,將被告與世隔絕。」而高院發言人王屏夏宣布,王景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一審與二審結果皆處無期徒刑。
但議庭指出,兇嫌王景玉犯案前縝密計畫,犯案後能完整陳述案情,辨認和控制能力沒有降低,跟正常人相比,也沒有比較低,不適用刑法免刑或減刑的規定,既然如此,為何還是無期徒刑。
▲殺害女童小燈泡兇手王景玉(圖/壹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