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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骨穿膝蓋」痛死! 二審逃死判無期

​兩年前,新北市發生虐童命案,四歲女孩遭到媽媽的同居男友毆打凌虐,膝蓋骨頭刺穿皮膚外露,臀部甚至出現「皮革化」的慘況,虐童兇手一審判死刑,上訴二審,他卻說自己天真,以為女童骨折,去國術館治療就好,請求輕判,結果他如願了,高院法官認為,放任女童傷重不治,並非直接殺人,「情節沒那麼嚴重」,改判無期徒刑。 



兩年前,新北市發生一起虐童命案,一名四歲女童遭到媽媽的同居男友莊男毆打凌虐,膝蓋骨頭刺穿皮膚外露,臀部甚至出現「皮革化」的慘況。雖虐童兇手一審判死刑,但上訴二審時他卻如願輕判,因高院法官認為,兇嫌放任女童傷重不治並非直接殺人,故改判無期徒刑。

▲莊姓虐童犯 (圖/壹新聞)

 在二審時,莊男堅稱自己雖有毆打行為,但他以為帶到國術館推拿就會好,並無致人於死打算。對此,高院行政庭長王屏夏也出面表示:「莊男放任女童傷勢惡化以至於死亡,可算是以『不作為』這個方式來殺害女童,但跟直接作為的殺人罪來相,情節方面確實沒有那麼嚴重」,王屏夏強調說這叫「不作為犯」,和直接殺死不一樣,還引用聯合國兩公約,認定這不是最嚴厲之罪。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 (圖/壹新聞)

對於法院的解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則怒道:「法院這樣子判,給孩子一個公道了嗎?那我把一個孩子丟在那裡,我不給他吃喝,我也不打他,那我也是不作為犯?這樣的手段可不可惡?」。

至於女童爺爺也是希望法院能維持一審原判,但二審辯論終結時,不只莊嘉億免死,他的媽媽也被輕判,因為合議庭認為兩人並非共同殺人,所以最終改用「遺棄兒童致死」判刑9年,面對這個心碎再心碎的結果,想討公道,只能請檢察官繼續上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