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配立委李貞秀的國籍、戶籍爭議延燒,根據規定,中配擁有台灣身分滿10年,才有參選或參政資格,李貞秀1999年拿到台灣戶籍,2004年兩岸條例修正後,依法必須在當年8月31號前繳交放棄中國戶籍證明,否則就喪失台灣人身分,但李貞秀一直到2025年才第一次繳回,中間26年期間都沒有放棄中國戶籍。
雖然現在中選會委員尚未審查,還不能進行討論,但後續也會依規定提請委員會議審議,依法作成決定,而如果中選會討論通過,就將由公部門、陸委會、內政部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的訴訟,交由司法審議李貞秀的當選到底具不具效力。
對此,李貞秀回應,她尊重司法,也相信國家的司法制度會依法獨立審理,但行政機關不能拿司法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而民眾黨回應:兩岸人民為單一身分或單一戶籍制,根本不存在雙重國籍問題。批評機關若真要提出當選無效的訴訟,只會讓國家機關淪為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