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昨(30)日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明定爭訟終結前,仍可行使原頻道權利。外界關注遭撤照還在訴訟中的中天電視台能不能重返52台?對此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強調,通過的法案沒有回溯條款,直接宣告中天案不適用。
立法院會昨(30)日挑燈夜戰,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明定立法院應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法委員補助費用,項目包括立委辦公事務費用、公費助理工資及專業加給、資深加給等,新制自下屆立委就職日起施行。不過根據立院人事總處統計,若修法通過恐增加上看5億預算,金額相當龐大。
全案最終三讀通過,明定將公費助理薪資納入立委補助費用,等於將助理費定義為 「補助性質」,並非薪資。雖然通過的不是陳玉珍主張將助理費改為立委「統籌」使用,並引發助理炸鍋的版本,而是經調整的牛煦庭版,但擔憂法案背後仍藏著「除罪化」的影武者,進而讓顏寬恒、高虹安等助理費官司有機會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