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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貪污改無罪 立院函覆「補助費」救了她?

停職中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
高虹安貪污改無罪 立院函覆「補助費」救了她? 的主要圖片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被認定詐領11萬餘元,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現停職中。高虹安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得易科罰金;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撤銷,可上訴。


對於這次審判結果,高虹安隨即發聲明表示,對於高院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抱持尊重以及感謝,會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歸市長職位,並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將心力都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


▲高虹安貪污罪撤銷,將重回市長職位。

(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除了大水庫理論主張的支出大於收入外,關鍵在立法院函覆,認為編列立委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委員問政需要, 因此高院認為,助理費的立法目的屬於對立委問政的實質補助。此外高院也稱,高虹安是第一次就任立委辦公室零用金制度,也是沿用上一任作法,因此難以認定高虹安故意詐領。


此外,這場判決引發各界討論,也讓外界聚焦在判高虹安無罪的法官郭豫珍身上,她在高院一待就是20年,曾辦過陳水扁案。據傳,常請法官助理代班寫出來的裁判書,還常被抓包搞烏龍,而這次高虹安的判決結果也讓郭豫珍再次引發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