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涉嫌洩密、貪污4451萬元,從去年五月收押至今,已經322天。台中地院合議庭18日裁定可用1200萬交保,林明佐家屬趕在期限內最後一天,帶著兩箱現金,壓線到地院辦理交保。林明佐在羈押將近一年後終於換回自由,但離開看守所時,因為行動不便,是躺在擔架上被推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