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與洗錢,一審遭重判12年6個月徒刑,遭到內政部停職。縣府昨(17)日舉辦的員工歲末晚會,林姿妙以貴賓身分出席,不少府內員工看到她高喊「縣長好」,而會後林姿妙受訪時,強調自己清清白白,會上訴拚二審無罪。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