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為京華城弊案遭到羈押,北檢向北院申請扣押他的房地產及存款,北院裁准扣押價值約5700多萬元的北市房地產,應曉薇不服抗告,但遭高院駁回確定。
北檢日前向北院聲請,扣押應曉薇台北市以及彰化市的房地產,以及他的帳戶存款還有股份,北院裁准扣押他的北市房地產,其總價值達5727萬元,但其他財產因台北市財產已超過犯罪所得而未獲准扣押。應曉薇對此提出抗告,強調自己僅是行使議員問政職權,並無收賄或對京華城容積率的決策權,且主張協會所收款項純屬捐款,與被扣押房產價值不相當。
不過高院認為,北院原本的裁定已經說明檢方握有證據,可合理相信她收賄刑事扣押僅須考量必要性,不須採嚴格證明法則,扣押總價值也適當,因此確定駁回應曉薇的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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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