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台北市議員李新的前女友郭新政,被控找盛竹如拍攝一系列「誰摔死了李新」影片,影射國民黨前立委羅淑蕾,不斷迫害李新導致墜樓悲劇,而羅淑蕾自訴郭新政、盛竹如涉加重誹謗等罪,台北地院判郭、盛均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今(31)日改判2人均有罪,郭新政判刑4個月、罰金12萬元,另外涉公然侮辱罪判罰金8千元,盛竹如則是加重誹謗罪,判拘役50天,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