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三連霸議員蔡錦賢曾因為涉犯預備行賄罪,遭判刑7個月,卻在未服刑的情況下逃亡中國,直到追溯期過了之後又回國參選,資格備受爭議!

▲蔡錦賢直呼法院就是判決當選有效,一直告對他很不好(圖/壹新聞)
蔡錦賢1998年因「預備行賄罪」遭判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不料蔡竟在判決後未服刑即逃往中國,直到10年追訴期滿後才返台,還以無黨籍身分參選2010、2014兩屆市議員,也都順利當選,去年又再度連任,議員三連霸,引發外界質疑其參選資格,就連律師也痛批:「是鼓勵大家變相逃亡嗎?」。對於法官仍判決蔡錦賢當選有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於審查中選會委員時強調:「將會針對選罷法對於超過追訴期能否參選的相關規定,列為後續修法重點」。

▲未服刑卻接連當選議員,資格惹議(圖/壹新聞)
同樣引發爭議的是,蔡錦賢在2017年時被聘為士林榮耀觀護人協會的顧問,還跟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同台,引發各界直嗆蔡犯下賄選罪,竟還跟司法高層關係如此密切,質疑聲浪四起。儘管蔡錦賢表示,因為曾有賄選相關的背景,已經沒有當顧問,仍讓大家質疑背後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