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八德路四段上的「牛總統」涮牛肉,遭到知名涮牛肉「牛總」提告,認為侵害商標權,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他們店名跟商標不同,總跟總統含意也不一樣,因此判不起訴處分。但「牛總」涮牛肉店長直言,牛總統開的位子,就是他們以前的店面,房東解約後,就另起爐灶,名稱雷同,有不少名人老顧客走錯間,但也尊重司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