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 APP下載

快訊/台中開第一槍! 明天起「各場所禁止飲食」

台中市宣布從明日起至6/8各場所禁止飲食,包含餐飲業、超商、百貨等,違者依法將處3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


▲台中市長盧秀燕。(圖/壹電視)


因應疫情嚴峻,台中市政府宣布,明天開始到6月8日全台中市禁止餐飲業禁止提供現場飲食,可實名、實聯制進行外送、外帶。包括餐飲業、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百貨公司、百貨公司、量販店、連鎖加盟店、夜市、市場、商圈或其他提供現場餐飲之場所,違者依法將處3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