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桃園有名男子行經國豐三街,看見前方有火警,立刻臨停報案,並協助消防車尋找起火點,當時急於救火他根本沒注意到,自己臨停的地方是紅線區,一回神才發現警方在開單,他當下拿出通聯紀錄,證明自己是報案人,沒想到警方竟然跟他說「報案不是違停的理由」,讓他氣得投訴,最後警方檢視相關畫面後,取消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