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得過廣播金鐘獎的大學教授,去年中秋節,到台北市的高檔鋼琴酒吧消費,卻因為勸女公關念大學,發生爭執拉扯,事後被告,法院以傷害罪判3個月,教授對此回應,兩人曾是交往三年的男女朋友,對方由愛生恨,只想藉提告要錢,他真的沒動手,要道歉可以,但不願賠償,儘管一審判決可以易科罰金,他決定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