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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米」混米賣爭鮮詐1.3億 一審判無罪! 地院:混米是常態

知名「山水米」泉順食品,涉嫌在米中混雜次級品,賣給爭鮮。今(11)日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混米是市場常態,業者被判無罪。



以「山水米」打響品牌的泉順食品,被控涉嫌在米中混雜次級品,賣給爭鮮,詐得超過1.3億元,而且再以相同手法,疑似詐騙另一家餐旅事業公司,不法所得逼近千萬。檢方依詐欺取財、違反食安法等罪,向業者提起公訴。但法官認為混米是市場常態,判決業者無罪,全案還可再上訴,讓不少民眾直呼太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