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二月,台南一名八十多歲的老阿嬤遭到不認識的男子,以報夾狂毆導致骨折受傷,案件經過一審宣判,法官參酌醫院的鑑定報告,認為嫌犯罹患精神疾病應屬不罰,但需治療兩年,家屬獲知結果相當不滿,無法接受犯罪竟然不用付出代價,已經決定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