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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嬰燙傷腳變形… 父母盼法官重判保母

去年四月,台北市一名保母為三個月大的男嬰洗澡時,沒注意水溫太高,造成左腳嚴重燙傷,腳趾變形攣縮,痛得他每天都無法睡覺,傷後復健一年多仍影響走路,父母指控保母事發後不聞不問,也沒有賠償誠意,今(17)日上午法院開庭,他們聲淚俱下,希望法官重判。



去年四月,台北市一名保母為三個月大的男嬰洗澡時,沒注意水溫太高,造成左腳嚴重燙傷,腳趾變形攣縮,痛得他每天都無法睡覺,傷後復健一年多仍影響走路,父母指控保母事發後不聞不問,也沒有賠償誠意,今(17)日上午法院開庭,他們聲淚俱下,希望法官重判。

▲高溫洗澡水導致嬰兒雙腿大面積燙傷(圖/壹新聞)

▲復健一年多後腳趾仍變形(圖/壹新聞)

今日男嬰家長與保母開庭,保母在庭上認錯,因為個人疏忽而未注意洗澡水的溫度,將男嬰泡在高溫熱水中,導致三個月大男嬰的背部、臀部、左腳受到二至三度燙傷,送醫至加護病房住半個月才脫離險境。

關於這場意外,保母否認故意且願意賠償,但是賠償金額和家屬要求有落差,律師透露雙方期望的金額差距約兩、三百萬。男嬰父親出面指控保母自從加護病房後,對男嬰的關心不聞不問,也未與家長聯繫或是討論賠償,況且男嬰傷勢嚴重,傷後一年的復健之路是困難重重,因為腳趾攣縮變形,導致在學爬、走、跑的過程中都有受影響,就連每天夜晚男嬰也因疼痛而難以入眠。

▲男嬰父親判給保母重罪(圖/壹新聞)

開庭過後,面對記者保母選擇快閃離去,只留下憤怒的男嬰父親,他表示:「兒子的燙傷是一輩子的,如果法院只依照普通傷害罪判刑,頂多三年,這根本無法有效保護幼童。」並希望法官最後能重判保母,畢竟無論是蓄意還是過失,都是小孩一輩子無法抹滅的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