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市有一名王小姐投訴,日前婆婆拿了社區據點捐贈給長輩的重陽節伴手禮回家,但仔細一看,發現有一包白木耳被貼上新的製造標籤,上頭印製的保存期限為2028年,不過撕下標籤後,卻發現原本的保存期限竟然只到2018年,讓王小姐直呼太誇張,並指責廠商魚目混珠、將過期食品放進捐贈物資消化庫存的行為十分不妥。
衛生局表示,業者使用標籤標示製造日期的行為,已涉違反食安法完整標示22條,將罰3至3百萬罰鍰,若產品逾期查證屬實,會另外根據食安法裁罰6萬至2億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