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有民眾2025年12月去連鎖賣場買紫米,沒想到回家一拆包裝發現米居然都已經發霉結塊,最扯的是米袋包裝上的有效期限居然標示2020年,讓民眾當場氣炸,怒批都過期了整整5年還在賣,隔天就立刻將發票、證據上報1999檢舉。
後續民眾在1月13日得到衛生局回覆,表示稽查員去現場時並未見到過期產品,並且有持續進銷紀錄,所以無法認定異常,讓民眾質疑難道「檢舉」只是一個儀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