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大樓住戶開管委會時,發現建商在大樓蓋好之後沒多久,便在頂樓加蓋一大間辦公室,讓員工使用。因為辦公室幾乎佔滿整個頂樓平台,住戶擔心影響逃生,決定對建商提告。法官一審判決建商敗訴,需要將辦公室拆除,並將頂樓平台還給大樓住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