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到屏東市一家麵店點了碗餛飩湯,發現店家的餛飩老早就煮起來放,等到有人點才再加熱,顧客無法接受,PO文說把餛飩二次煮熟的店家,以後不再來光顧。PO文引發討論,不少人質疑,煮熟的餛飩放在室溫下恐孳生病菌,有食安疑慮。衛生局建議,食品煮熟放在室溫不能超過2小時,夏天室溫超過32℃也不要放置超過1小時,將派員到麵店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