蟳蟹類繁殖期將至,而為了保護蟳蟹,永續繁衍,漁業署規定,每年8月1日到12月31日,禁止捕捉抱卵母蟹,不過就在禁捕的第2天,彰化縣政府,稽查縣內一處傳統市場時,竟發現有2間攤商違規,共販售28隻抱卵母蟹,由於違法可罰3到15萬,等於2攤商加起來,最高恐挨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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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