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台灣創立10年的「卡滋嗑炸雞」傳出商標爭議,接手的業者指控,原業者將1個商標分別賣給4個人,接手業者完成商標轉讓後,才知道南部7間加盟店還與原業者有合約關係,上個月在粉絲專頁緊急發出公告切割,禁止加盟店使用商標,使得加盟店被迫改名為「I'm嗑人炸雞」,目前的看板則是被迫拆掉或是用膠帶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