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八千名會員的全國律師聯合會,最近研擬一份草案,規定律師每年必須做公益12小時,不做也可以,可以改採付錢制,以每小時6千計算,贖身的代價最高7萬2,引發許多律師反彈,已經超過千人連署,有會員覺得,律師願意做公益很好,但應該發自內心不能強制,更不能罰錢,否則失去原本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