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位郭先生,確診後住進檢疫所隔離,由於他本身是慢性病患者,希望檢疫所能提供「抗病毒藥物」給他,預防輕症變重症。但他從入住時提出申請後,始終沒得到回音,就連發燒不舒服要求就醫,檢疫所也沒派醫護協助治療,讓郭先生氣炸,難道非得違反防疫規定,衝出檢疫所自行就醫,才能看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