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19歲抽中海軍陸戰隊的役男,聲稱自己有扁平足要求複檢,卻沒有通過,但區公所誤登系統,將他改判替代役,只需要服12天的兵役,沒想到他成功退伍後,又再次收到兵單,要求重新入伍,讓他相當傻眼,難道是要當兩次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