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航空與家樂福,從2015到2019年期間,沒得到工會同意,就讓女員工在晚間十點到凌晨六點上班,多次勞檢挨罰,分別累積35萬和291萬罰鍰,打行政官司敗訴,聲請釋憲,大法官認為,勞基法禁止女性夜班,原本為社會治安著想,以及保護女性生養子女的責任,但時代變了,照顧家庭,不該婦女單獨承擔,立法限制夜班,反而不利女性的工作自由,因此宣告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