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六一家撞球館因疫情已停業1個多月,但業者接到電費單後卻嚇了一大跳,因為完全沒收入之餘,卻還是得繳基本電費1萬7千多元,若加上流動電費等,電費高達2萬多元,讓業者好無奈,直呼好不合理!
▼業者明明沒營業卻要繳兩萬多元的電費。(圖/壹新聞)
因應疫情關係,業者停業不開門,卻仍要繳納台電規定的「企業費用」,除了基本費用以外加上流動電費就要兩萬多元,業者表示,六月份期間都沒有營業,沒有收入的情況下還要繳這筆費用真的是吃不消。
對此,台電公司雲林營運處副處長林鳳凰回應,企業電費是因為這些電保留給他,就算沒用到也要繳費。但如果完全沒用電,就會打對折;不過台電強調,這間撞球館因為5月有營業14天,所以基本電費還是要全繳,但因應疫情有頒布紓困方案,商業用電戶營業額減少5成以上就可減免電費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