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 APP下載

手搖飲「加料」新規! 元旦起總熱量須標示 違規最高罰300萬

愛喝手搖飲料的人注意了!食藥署今(5)日公告修正超商、連鎖飲料店飲料標示規定,明年1月1日起,手搖飲料要標示糖量、總熱量,包含加料的粉圓、布丁、椰果等都要計算。

愛喝手搖飲料的人注意了!食藥署今(5)日公告修正超商、連鎖飲料店飲料標示規定,明年1月1日起,手搖飲料要標示糖量、總熱量,包含加料的粉圓、布丁、椰果等都要計算。

▲食藥署今公告新規定,明年起手搖飲將標示總糖量、總熱量(圖/壹電視)


食藥署表示,現行規範的糖量標準欠缺「總熱量標示」,新制上路後,飲料中額外加入的粉圓、咖啡凍、布丁、椰果等熱量和糖量也要一併計算在內,而標示總糖量與總熱量,得以最高值來進行標示。

此外,食藥署現行規定咖啡因標示是以紅黃綠標示區分不同咖啡因規範,新制將另外新增整杯飲料的咖啡因總量,以最高值來進行標示。

食藥署表示,新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上路,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