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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惡法管很大!踰矩要台交資料「最重恐判2年」

   2020-07-07 19:00 編輯中心 Sky News、香港電台 點閱:0



香港政府6日公布港版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涵蓋範圍廣泛。裏頭明文規定:「港府可要求台灣政治性組織提供涉港資料,若不配合,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港幣及監禁兩年。」不只如此,細則還授權香港警務處長,若懷疑網路訊息可能構成危害國安罪行,可以向通訊軟體索取個資,不過已被臉書、推特、Google等拒絕。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版國安法》(圖/壹新聞

《港版國安法》通過後,法律內容不只讓香港風聲鶴唳,如今最新細則曝光,其中明文規定,港府可要求台灣政治性組織,提供涉港資料,甚至祭出刑責。

《港版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表示,香港警務處處長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向「某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等等,要求該組識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資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動、個人資產、收入來源及開支,若對方 不肯配合,可被判罰款10萬港幣,監禁6個月,若涉及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則可被判罰款10萬港幣及監禁兩年。


全港民對於推行國安法行引發強烈反彈(圖/翻攝自Sky News

對此,不少立委痛批根本管太多,還譏諷宇宙核心根本是北京,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北京以為自己是宇宙核心它想掌管所有宇宙的事物。」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對香港的發展跟香港跟台灣的雙邊關係,以及兩岸的關係都會造成負面的影響。」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這是一個對人權非常嚴重的侵害,歷史上這些暴政,說實在有一句老話『暴政必亡』。 」

不只如此,細則第43條還授權香港警務處長,若懷疑網路訊息,可能構成危害國安罪行,可以向通訊軟體索取個資,不過已遭到臉書、推特、Google、WhatsApp等大型社交軟體公司拒絕。港版國安法正式落地,管制範圍擴及全球,恐怕也讓國際社會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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