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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201812)

   2019-07-12 13:51 點閱:0

時間:一O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中午十二點卅分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48號 壹電視大樓四樓會議室

出席:

主委 黃葳威 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政大廣電系教授

委員 余朝為 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請假)

委員 林維國 輔仁大學大傳所所長

委員 許文青 晚晴婦女協會常務理事

委員 黃旭田 台北律師公會前理事長/律師

委員 杜聖聰 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主任

委員 王希文 壹電視新聞台副總編輯

列席 蘇巧莉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議程:

一、討論議題


12月初,軍中人權促進會會長黃媽媽的外孫(國中生)遭校外人士恐嚇,事後警方也將涉嫌恐嚇的男子查緝到案,並起獲玩具BB槍枝1支,訊後依涉嫌恐嚇以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罪嫌移送裁處。

黃媽媽出面要替自己的外孫討公道,接受媒體採訪,但此事被害人是未成年,依據自律原則與《兒少法》,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不可露臉,親友、鄰居訪問原則上也不可露臉,因為會足以辨識。

問題是,黃媽媽是知名人士,她公開受訪,媒體有無遮蔽其身分的必要?但如此一來會不會暴露了未成年的相關人(外孫與其同學們)?此類案件,媒體該自律、如何拿捏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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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先看新聞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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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旭田:就社會而言,黃媽媽是公眾人物沒錯,但就一個晚輩、學生來說,

他公眾人物的角色,並沒有明顯的功用,我們一般不會在乎軍中人權對一般學生的糾紛間的意義,除開這個部分,他只是一般人,也說不定黃媽媽有很多外孫。

杜聖聰:就這個新聞,我看到的是記者處理角度一直往軍中人權靠攏。可是這個新聞事關,未成年在校園裡被勒索,惹來校園勒索事件,是非只因多開口,本身就是大新聞,黃媽媽報案要幫外孫討公道,外婆的投射連結性並不大,不太需要給記者綁手綁腳,就讓記者踏踏實實地做新聞就好了,就只有要注意切的角度,黑道介入校園、勒索恐嚇才是重點,軍中人權並不是這個新聞的重點,在這裡只想提醒記者切的角度。

林維國:我看到的是,我們也沒有揭露外孫的樣貌、學校,這第一個防線我們有做到。黃媽媽是自己跳出來的?如果是黃媽媽主動願意揭露,這第二個防線我們也守住了,至於有沒有要做到避免資訊連結,加以提供網路肉搜,就兒少保護的角度沒有太過踰越的部分,我們沒有需要負責到這個層面。

林維國:只是就新聞價值的而言,這個新聞不太需要牽扯到黃媽媽,軍中人權的部分。

杜聖聰:再強調黃媽媽這個部分是比較過時的,二十多年前的案子,現在很多年輕人都不知道,都不記得了,所以不需要一直強調這個部分,黃國璋的案子已經過去了啊。

黃葳威:看到記者講軍中人權的部分,讓我想到洪仲秋的姊姊就可以當上民代,黃媽媽努力這麼久,很勇敢,那個時候軍中多麼保守。

杜聖聰:說到這個,就不得不說一說,黃媽媽努力爭取軍中人權的精神,二十多年前,堅守在立法院,警察趕不走,不分天氣好壞,從沒人理到大家不忍心,天天到立法院報到、站崗,久到連記者都敬重,讓立委都出面幫忙。

許文青:這個新聞看完了,看了很多黃媽媽跟軍中人權,個人覺得好像沒有看完,花了很多篇幅與時間講解黃媽媽跟軍中人權的背景,反倒校園恐嚇案、黑道暴力介入,這個部分是比較重要的,至於牽涉到未成年人的部分,黃媽媽有沒有需要遮掩、隱去身分,新聞本身來看,孩子們處理的、保護的還算得宜,找不太出可以連結的部分,沒有必要到遮掩、馬賽克黃媽媽,比較想知道校園到底發生什麼事,就新聞內容比重上,可以再調整、更新。

黃葳威:總結大家的發言,就對於這個新聞內容認為不足以揭露未成人兒少的身分,黃媽媽不需馬賽克、隱去身分。

黃旭田:就這個案子,我想肯定我們壹電視的同仁有個自律,有保護未成年的警覺。

許文青:這裡比較想提出,假設今天不是黃媽媽,而是另一個名人,像狄鶯跟孫安佐,我們要做什麼樣的處理。

王希文:名人子女的部分,都是看個案,可以討論的。

林維國:我比較要強調、在意的是,案子是記者揭露的,是家長、家屬主動跳出來?如果是名人的,要怎麼遮、怎麼保護。

黃旭田:這個有三個層次,一個是主動跳出來、主動發出訊息,另一個是主動明確表態不願受訪不要被揭露,這些都沒有疑慮,就怕是透過警政系統得知消息,而不是家長主動聯繫願意出面。

王希文:跟各位委員報告,很多時候,都是平面先報導,再經由聯繫做的採訪。

黃葳威:那就是在新聞比重上,我們要增加新聞可看度,就校園暴力、恐嚇案的內容是不是可以再追蹤再加強。

蘇巧莉:但就新聞素材與保護兒少的立場而言,我們的畫面取材較困難、有限,還要加上很多馬賽克。

黃葳威:同意這點。

王希文:現在有兩類新聞,在文字攝影、編審就會再做衡量、加以討論處理,一個是性侵(性騷),還有關係到兒少保護。

黃葳威:就這個新聞而言,畫面該遮蔽都遮蔽了,個資上也沒有揭露,絕對連結性少,基本上的保護都有做到。


結論:此新聞相關兒少的資料並無揭露,就親屬關係而言,外婆這個連結性較薄弱,再加上黃媽媽願意受訪,是可以露臉,無須加以遮蔽隱去身分,不會違反兒少保護疑慮的。

二、決議事項:無

三、臨時動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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